2015年7月17日下午,我院组织了今年合同制护士招聘的体检初筛(身高、视力检测),并于2015年7月18日公布了参加下一阶段理论考试人员名单及不合格人员名单。经院纪委组织复审和核查,下列二位考生情况重新予以确认,现补充通知如下:
1、体检号197号考生刘伟芳, 2015年7月18日医院公布的结果为:未参加体检初筛(不合格)。经本人申诉,院纪委组织复审和核查,具体情况为:197号考生刘伟芳参加了当日体检初筛,视力合格,身高未予登记。2015年7月20日上午由院纪委、人力资源科、护理部组织复查,其身高(158mm)符合我院招聘要求,准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理论考试(考号:176)。
2、体检号231号考生袁星妮,经院纪委组织复审和核查,情况为:231号考生参加了2015年7月17日下午的体检初筛,视力合格,身高未达到我院招聘要求,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理论考试(已电话通知本人,本人无异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