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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4-10-29    作者:zkgl     来源:     点击:

一、根据医院全面质量管理要求,质量控制中心在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工作。组织全院行政业务大查房。

二、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按照医院相关制定,质量控制中心制订质量控制工作的计划与方案,制定医疗质量检查标准、评价方法及奖惩措施,并将医疗质量考核指标纳入医院的年度目标考核。

三、协调各行政职能、后勤保障、临床、医技科室部门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工作。监督各科室质量自查情况,认真查对质量自查的有关记录,实行跟踪考核。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缺陷,及时向院办公会和医院质量与安全委员会反馈有关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控制结果。

四、质量控制中心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对病历书写规范性及时性、医疗核心制度的贯彻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合理用药以及临床用血、知情告知等重点环节加大质量管理,控制医疗缺陷。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策。

五、按照上级行政部门及医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临床合理用药点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单病种质量管理、督促临床路径管理,按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监控数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相关数据、病案首页实时监控数据等,并制定相关工作目标及计划、实施方案、监控措施等。

六、每个月将医院全面质量控制资料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委员会和院办公会讨论,并将相应质控奖罚落实到每月的全院绩效核算,与各级责任人的个人绩效直接挂钩,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会议,对质量管理的经验进行交流总结,对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评估落实效果。

七、参与临床医疗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的审核、院内外会诊,参与重大急重危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人讨论、重大手术、废除性手术的讨论;

八、医疗质量的检查结果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委员会和院办公会,作为评优评先、奖惩、职称晋升聘用的参考和依据;

九、对医院医疗质量工作要进行总结分析,做好文字记录,以全面质量目标管理通报的形式下发各科室。并负责做好质控工作中相关问题的答疑。

十、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一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